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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事资讯要览【7月4日—7月10日 第88期】

刑事资讯编辑团队 每周刑事资讯要览 2023-10-09






资讯·目录

涉刑事法规速递

1.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并发布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实时热点速递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2. 浙江法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3. 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21年金融检察典型案例






 

涉刑事法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并发布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意见》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根本要求;《意见》指出,要正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职能作用;《意见》强调,要坚持多措并举,健全完善有效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制度机制。同时,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准确理解和把握该司法文件精神和要求,提升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意识,现配套发布10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解读


2016年,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而此次最高法发布的《意见》针对近年来司法解释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释明,对相关刑事政策与司法原则进行了强调,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在行为定性方面,应准确把握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入罪的前提条件,对是否构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形应综合考量案件具体事实、情节来认定;第二,在犯罪数额认定方面,应准确把握矿产品价值认定规则,对于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对矿产品进行加工、保管、运输的,一般不从销赃数额中扣除成本支出;第三,在量刑方面,应充分关注考量对实施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第四,在对行为人进行刑事指控的同时,应关注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承担,鼓励根据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依法适用劳务代偿、补种复绿、替代修复等多种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同时也支持各方依法达成调解协议,鼓励盗采行为人主动、及时承担民事责任。






实时热点速递

 

NO.1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7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包括4起偷越国境案和2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涉及拉拢引诱多人跨境偷渡、结伙徒步穿越国境前往境外务工、境外边民越过临时边界通行证规定范围结伙进入内地非法务工、出租车司机明知他人运送人员偷越边境而帮助运送等犯罪行为。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高发多发,呈现出共同犯罪、一人犯多罪情况突出、边民参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人数多等特点,且多与非法务工、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交织滋长。202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7886件19998人,同比分别增长116.1%和94.5%;提起公诉10586件30878人,同比分别增长222.2%和229.0%。

详细内容链接: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解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且多与非法务工、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交织滋长。本次最高检公布的案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指导意义:第一,因偷越国边境犯罪通常伴随着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毒品犯罪、走私犯罪、恐怖组织犯罪等跨境犯罪行为,因此在惩处此类行为时应当注重发现遗漏犯罪情形;第二,应结合我国边境管理规定、我国与邻国签署的边境管理合作条约等相关规定,准确理解国境的内涵,准确认定境外边民从我国边境地区非法进入我国内地的行为性质;第三,在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我国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较大疫情防控压力的形势下,应准确评估偷渡行为、帮助运送偷渡行为以及伪造相关出入境证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依法惩治偷渡犯罪的同时也应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让偷渡犯罪者罚当其罪。

NO.2浙江法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持续增多,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认定为犯罪。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此罪条文加以修改,完善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浙江高院从全省法院近年来审结的有关案件中选取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以期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的警示普法宣传,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详细内容链接:

浙江法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解读


自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认定为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对此罪条文加以修改完善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逐渐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多发犯罪。此次浙江法院发布的案例主要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典型性:第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与非法售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均严重威胁甚至侵害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均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第二,实践中存在大量以非法手段侵入网站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该行为系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应当择一重罪论处;第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犯罪已形成“源头—信息贩子—购买者”的黑色产业链,服务于后续诸如诈骗、绑架、敲诈勒索等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应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第四,因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犯罪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对该罪进行刑事惩处时应当要重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赔偿,增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更加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NO.3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21年金融检察典型案例

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21年金融检察典型案例,包括A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任某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庄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案;郑某某等人网络荐股型诈骗案;尤某某自洗钱案;李某某骗取贷款案;高某某、何某某非法经营高利放贷业务案;程某洗钱立案监督案;颜某某保险诈骗案;冷某某、陈某某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通过深入分析各类新型金融活动的本质特征,严格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

详细内容链接:

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金融检察典型案例

解读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推进,金融业务业态创新与金融监管改革不断深入,各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也出现犯罪手段更新、犯罪链条隐蔽、犯罪跨区涉众等新的变化。此次上海检察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了投融资领域的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非法经营期货等案件,以及涉众金融领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非法放贷、诈骗等案件,体现了上海检察机关深入分析各类新型金融活动的本质特征,严格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非刑事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合理把握打击范围,最大限度保护民众合法权益。




编辑简介

林东品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四届“东方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一级律师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ndongpin@bhslaw.cn


李腾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teng@bhslaw.cn


胡欣琪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huxinqi@bhslaw.cn


滕镇远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实务法律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tengzhenyuan@bh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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